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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
(1)按月或按季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2)按季缴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次年5月31日前汇算清缴,应补税额(全年应交所得税额 — 已预缴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 — 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