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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24号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通知》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