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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的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要调整的是以前年度的重要差错,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作为损益类项目的过渡性科目,其余额最终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该调整金额不体现在本期利润表上,而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中。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
借:相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导致减少所得税费用做相反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