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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工程物资应计入工程物资科目中,领用时转入在建工程,待固定资产完工后将在建工程科目中的余额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中。
工程物资是指用于固定资产建造的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玻璃等),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的高价周转件(例如飞机的引擎)等。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非流动资产。
工程物资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
外购物资如果用于不动产的建设,其进项税额需要分期抵扣。
(1)购入:
借:工程物资 — 专用材料
— 专用设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不含税价*适用税率*60%
——待抵扣进项税额 不含税价*适用税率*4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2)领用: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 专用材料等
(工程完工后对领出的剩余工程物资应当办理退库手续,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3)完工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