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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委托加工业务仅对加工费开具专用发票。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要向委托方收取加工费并向委托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交消费税
如果非主营的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 — 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