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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第二期财税热问排行榜

2019-09-16     来源:众可信财税服务 阅读(406)

01

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如何抵扣申报?


(1)勾选进项: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申报表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填写第35行,第1,2行次,主表第12行次。

注:勾选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系统暂时带不到附表二第35行,纳税人手动修改第35行即可。



02

公司给个人转账人民币多少属于大额交易?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文件规定,第五条 金融机构应当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因此,公司给个人转账人民币当日大于等于200万元属于大额交易。



03

公司必须提法定公积金吗?


《公司法》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前,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04

电梯的广告位出租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举,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因此,广告位租赁合同应当按照财产租赁合同依照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05

如果资金紧张,是否可以跟税务局申请延期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06

耕地占用税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0号)文件规定,一、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应税土地当地适用税额计税,实行一次性征收。

耕地占用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07

公司给客户送购物卡需要个税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文件规定,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因此,公司给客户送购物卡需要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08

公司2019年5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8月份收到当年2月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

因此,该公司在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办理进项税额选择确认后,应将该笔购进原材料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09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规定,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公告中的纳税人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是按照一般纳税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只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0

高新技术企业弥补亏损延长十年如何理解?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5号)的解读,总局对适用情形作了进一步解释“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即2018年具备资格的企业,无论2013年至2017年是否具备资格,其2013年至2017年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均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2018年以后年度具备资格的企业,依此类推,进行亏损结转弥补税务处理。举例说明如下:


例1:一家企业,2018年具备资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2014年亏损200万元,2015年亏损100万元,2016年所得为0,2017年所得200万元,2018年所得50万元。按照《通知》和《公告》规定,无论该企业在2013年至2017年期间是否具备资格,2013年亏损300万元,用2017年所得200万元、2018年所得50万元弥补后,如果2019年至2023年有所得仍可继续弥补;2014年企业亏损200万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4年所得弥补;2015年企业亏损100万元,依次用2019年至2025年所得弥补。


例2:接上例,该企业2019年起不具备资格,2019年亏损100万元。其之前2013年至2015年尚未弥补完的亏损的最长结转年限为10年并不受影响。如果该企业在2024年之前任一年度重新具备资格,按照《通知》和《公告》规定,2019年亏损100万元准予向以后10年结转弥补,即准予依次用2020年至2029年所得弥补。如果到2024年还不具备资格,按照《通知》和《公告》规定,2019年亏损100万元只准予向以后5年结转弥补,即依次用2020年至2024年所得弥补,尚未弥补完的亏损,不允许用2025年至2029年所得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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